為進一步推進道路運輸車輛準入制度改革,更好服務廣大車輛生產企業和運輸經營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11號)《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辦運〔2017〕31號)等有關規定通知要求,各相關單位嚴格貫徹執行好JT/T 1178.1標準,核查符合要求的車輛方辦理營運手續,危險貨物運輸車又是重中之重,JT/T 1178.1標準于2019年5月1日正式實施。
燃油公告也就是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檢測公告,交通部發布新的燃油消耗公告,在公安部和國家發改委公告的基礎上,加強對燃油消耗量持續不減的汽車的管理,將停止營運證的審核與頒布!公告于2010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燃油消耗不達標將停發運營證。礙于國內油品質量問題,國Ⅳ排放標準的實施向后推遲,而歐洲都快實施新的歐Ⅵ排放標準,國內卡車的燃油消耗和排放水平與國際水平相差太多,交通部將出臺的新公告,也算是國Ⅳ排放標準的一個預熱。若執行新的公告,將對國內汽車企業的燃油消耗控制水平提出新的要求,新公告將提高國內車企淡薄的環保意識,促使汽車企業不斷提高自身的研發水平以立足市場,排放水平的提升也將有助于國內車企突破歐洲市場設置的一些貿易壁壘,對國內整個卡車行業的發展是大有裨益的。
2019年5月1日以后對車輛型號未納入《安全達標車型表》的危險品運輸車輛,終止車輛核查,不予辦理營運手續。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交通運輸行業標準<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 第1部分:載貨汽車>(JT/T 1178.1-2018)實施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44號)和JT/T 1178.1-2018標準實施過渡期的相關規定,自2019年5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JT/T 1178.1-2018標準第二階段要求,原發布的《營運貨車(載貨汽車)安全達標過渡期車型表》將同時失效。在用的非營運車輛申辦營運資格的,按照新購車輛有關程序核查、辦理。在用的營運車輛申請轉籍的,暫不對車輛作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參數及配置核查,仍按《道路運輸證》原發放程序辦理。